《非賣品-非賣掉不可的物品,亦是非能買賣的作品》,《Non for Sale》,2003



《非賣品-非賣掉不可的物品,亦是非能買賣的作品》,複合媒材裝置,800×300×300cm2003
Non for Sale, mixed media installation, 800×300×300 cm, 2003


非賣品

是…………非賣掉不可的物品
是…………非能買賣的作品


衣物,是用來禦寒與保護身體的事物,是身體的遮蔽物,它更成為主要的身體包裝物件,給予多個改變自己的夢想。從包裝物件來看衣物,一件輕薄的衣服背負如此重大的意義,它就變得沈重而複雜。對我而言,衣服是這麼親近而緊密的與身體包裹在一起,有共同的體溫與回憶。一件件從小到大的衣服,就像是自傳書裡的故事,雖然因為舊了、退流行了,但是對我來說,丟棄它們,就像是無情地把自傳撕掉銷毀般的可怕,實在令我萬分不捨。
因此,我要為這些任勞任怨的衣服們拍下「紀念照」,製作屬於它們的故事。《非賣品》這件作品就是以「我所擁有的所有衣服」為主體製作而成,作品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將目前我所擁有的衣服拍下具有紀念味道的相片,這一共有兩百四十六件衣物;第二部分是將從小到大所蒐集的衣物價格標籤紙牌拼湊縫製成一件洋裝;第三部份是一件縫湊上許多布標籤的中式旗袍,而該布標籤正是從這兩百四十六件衣服後面所取下標有品牌或尺寸的標示牌。

從藝術角度來看,它們是「非賣品」,是「非能買賣的作品」。作品之中,「紙牌的洋裝」與「中式旗袍」,是惟二沒有標價的衣服,這是我不願將作品放入交易行為的訴求。其餘這兩百四十六件衣服,是「非賣品」,是屬於我們之間買不走的抽象記憶,怎麼樣也抹滅不掉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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